山西省第六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1、凡我省社会科学专业和业余研究人员,在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,首次在我国出版行政管理机关批准的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、调查研究报告;出版社出版的著作、译作;对省和省以上领导形成正确决策有过明显影响,并在省委办公厅的《工作研究与交流》和省政府办公厅的《参阅材料》以及中央、国务院的内部刊物上发表的文稿和调查研究报告;在海外公开刊物和出版社发表出版的研究成果均可申报。
对于2005年至2006年期间的成果,未申报参加第五次社科评奖,且有重大理论突破及新的重大社会反响证明材料,有两名正高级同行专家推荐,经省评奖办公室资格审查通过后,方可申报参评。
2、国家教育部确定的正式教材,不属评审范围。
3、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。
4、集体研究成果,必须由第一作者牵头申报参评。
5、交叉学科、边缘学科的研究成果,其内容侧重于社会科学的,可申报参评。
6、多卷本的研究成果一般应在各卷出齐后,方可申报参评。
7、系列丛书可以单本成果独立申报参评。
8、著作中的个别章节,不能单独申报。
9、论文集不能作为专著申报,各论文作者可单独申报其中自己撰写的论文。
10、文艺作品、新闻报道、工作总结、年鉴、辑集的人物传略、一般的大事记以及经过整理剪辑转摘的资料等不属评奖范围。
11、著作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成果,不能申报。
12、涉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》规定,属于国家机密的研究成果,不列入参评范围。
13、对已故专家、学者符合申报条件的遗作,符合以上条件者,由其法定继承人提出,并经作者原工作单位认可、盖章,可申报参评。
二、申报程序
本次评奖的申报工作分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送达两个阶段实施。
1、由成果所有者登陆《山西社科网》(http://www.sxskw.org.cn)社科优秀成果申报系统进行申报,申报时间为3月15日至4月15日。申报信息上传后,接受省评奖办公室资格审查。申报完毕后请及时查看审核结果。
2、在资格审查合格后,将申报表和申报成果等相关材料,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,由各单位统一报省评奖办公室。
3、社科大评奖的有关文件规定,可在《山西社科网》进行查询。进入《山西社科网》后,进入“社科评奖”这个版块,点击“第六次大评奖”就可以查询到所有资料。
三、申报表的填写要求
1、登陆《山西社科网》(http://www.sxskw.org.cn)后,在首页点击“申报系统”,然后点击“用户登录”,进行用户注册;注册后即进入“山西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”。点击“申报表”,按照需要点击“山西省社科优秀成果申报表”,进行填报。
2、申报表统一为A4纸,版式要按照要求制作,不能改变。
3、申报表中“学科类别”一栏,要填写成果的学科组别。学科组别要根据成果的内容,按《评奖实施细则》规定的9个学科组别的分类(马克思主义与哲学组、经济学组、政治法学组、教育学组、语言文学组、文化历史学组、管理学组、艺术学组、综合学科组)自行确定学科组别。然后填写在《申报表》封面“学科类别”栏目中。
4、申报表中“成果类别”一栏,申报人须根据申报成果的类型,按4个成果类别的分类,即基础理论研究(A)、应用理论研究(B)、外文译作(C)、古籍整理(D)、大专以上辅助教材(E)等5个类别,自行确定成果类别。然后填写在《申报表》封面“成果类别”栏目中。
四、申报材料的要求
1、申报人在网上申报审查合格后,下载并打印“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表”一式八份,并提交作品样本、社会反响与效益证明材料一式七份,其中作品原件一份、复印件六份,社会反响与效益证明材料原件各一份,复印件各七份。
2、申报人必须将申报按套分装材料,即一份申报表、一份成果、一组社会反响与效益证明材料构成一套材料。然后,按照六套材料、一份单独的申报表向各申报组织单位提供。
特此通知
社科处
2009年3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