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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
发布时间:2011-06-05 发布者:管理学院
 
毕业论文实行指导教师直接负责制、研究室主任管理责任制。
一、选题
4-2学期的第5周开始选题工作,选题采取指导教师确定和学生自选相结合的方法,经研究室讨论通过并向学生公布,最后确定选题情况。教学秘书上报《毕业论文(设计)选题情况统计表》。
二、开题
1、开题准备。学生选题确定后,指导教师于第4-2学期的第8周对所指导的毕业论文下达《毕业论文(设计)任务书》,明确提出毕业论文(设计)的主要任务及目标、主要内容、参考文献、进度安排、结果形式等。要求学生在第4-2学期结束前,完成文献综述、外文翻译等相关工作。
2、开题报告会。学生在开题准备工作基础上,填写《毕业论文(设计)开题报告》,指导教师认真审核并填写意见及建议。于第4-3学期的第2周进行开题报告会。
3、二次开题报告会。对于开题未通过的学生,要求学生继续完善相关工作,于第4-3学期的第3周进行二次开题报告会。
三、中期检查
论文指导过程中,指导教师要经常对论文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辅导。第4-3学期第7周,研究室对本科生毕业论文情况进行中期检查,要求学生完成《毕业论文(设计)期中小结》,同时加强读书笔记的检查。
四、答辩与成绩评定
1、一次答辩。第4-3学期第12周组织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,要求完成相关文档的填写。
2、二次答辩。对于未通过答辩的毕业论文,要求指导教师及学生进行修改,于第4-3学期第16周举行二次答辩。如果仍达不到要求,应给予不及格。
五、毕业论文、相关文档归档
研究室主任将毕业论文及相关文档统一整理,交教学秘书,由教学院长统一签字。教学院长签字之后,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及相关文档进行最后审阅,保证无遗漏之后,由研究室主任交教学秘书统一保存。
六、成绩上报
教学秘书上报毕业论文成绩登记表(要求论文题目与选题相符,论文题目与选题不相同者,必须出具指导教师、研究室主任签字的改题申请,随同相关文档统一保存并报教务处备案)和优秀论文登记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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