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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学院党委有关学习制度
发布时间:2009-10-11 发布者:管理学院
 
一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
1、建立健全党委中心学习组机构。中心组组长、副组长分别由党委书记、院长担任;中心组成员有:院行政领导、党委委员、党支部书记、工会主席、党委办公室主任、行政办公室主任、分团委书记、教研室主任、教师代表、研究生代表。
2、中心组每三个月学习一次,每次半天,每次一个主题,做到学前有准备,学习有主题、学后有效果。
3、中心组学习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,把理论学习与讨论解决系里问题相结合,克服“两张皮”现象。
4、中心组成员要按时参加学习,建立统一学习笔记本,自觉做好学习笔记,努力做到学前有准备,发言有主题,学习有笔记,学后有效果。
5、中心组成员:
组长:党委书记
副组长:院长、党委副书记
成员:全体处级干部、工会主席、教工支部书记、两办主任
二、党支部学习制度
1、  政治理论学习,每月至少一次。
2、  学习内容:
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 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;
②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;
③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及学校党委、行政的重要决定和精神;
④交流学习的心得体会。
3 、支部要经常检查、督促学习计划的落实情况,做好记录,并妥善保管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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